张家口蔚县写水土保持方案的公司-河道治理等工程
第十七条 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等,应当符合防洪规划的要求;
水库应当按照防洪规划的要求留足防洪库容。
前款规定的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
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符合防洪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
第三章 治理与防护
第十八条 防治江河洪水,应当蓄泄兼施,充分发挥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库、洼淀、湖泊调蓄洪
水的功能,加强河道防护,因地制宜地采取定期清淤疏浚等措施,保持行洪畅通。
防治江河洪水,应当保护、扩大流域林草植被,涵养水源,加强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